近日,湖北省委決定,對28名不適宜擔任現(xiàn)職的省管領導干部進行組織調整。能上能下動真格,讓人們看到從中央到地方從嚴監(jiān)督管理干部的堅定決心。
去年7月,中央印發(fā)《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(guī)定(試行)》,要求通過健全完善制度機制,著力解決為官不正、為官不為、為官亂為等問題。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甘肅、湖北等省份,相繼出臺實施細則或實施意見。一場“能者上、庸者下、劣者汰”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開啟。
鄧小平同志早在1962年就指出,干部能上不能下“副作用很大”,“要逐步從制度上、習慣上、風氣上,做到能上能下”。能上不能下、能進不能出,一直是干部隊伍建設中的頑疾。主要原因在于“下”的情況不明晰,“下”的渠道不暢通,“下”的制度執(zhí)行不力。
能上能下,是干部制度改革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,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。黨章第三十六條規(guī)定:“黨的各級領導干部,無論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,或是由領導機關任命的,他們的職務都不是終身的,都可以變動或解除。”
中央出臺的關于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規(guī)定,從制度設計上對“下”的問題作出了明確。各地應該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與配套制度,進一步細化標準、規(guī)范程序、疏通渠道,進一步增強“下”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,同時防止“下”成為故意打壓干部或搞“小圈子”的手段。要讓干部“下”得合規(guī)、“下”得合理、“下”得服氣。
“官”念一變天地寬。領導干部應跳出“官本位”桎梏,“要立志做大事,不要立志做大官”,克服“啥都不干,難找缺陷;不做事情,不擔風險;組織考核,沒有缺點”的錯誤觀念,從感情上認同、從行動上支持能上能下制度。對于干部的“下”,社會應多些平常心,為“能下”營造相對寬松的氛圍。
隨著能上能下制度的推進,“下”的干部將會逐漸增多。怎么教育和管理“下”的干部,將成為一個新的課題。“下”是為了鞭策干部,要以“上”的動力和“下”的壓力共同撬動“干”的活力。如果聽任“下”的干部“破罐子破摔”,或成為只領工資不上班的“花名冊”干部,就有違出臺能上能下制度的初衷。應加強對“下”的干部跟蹤管理,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狀況和工作狀態(tài),引導他們把“下”作為新的起點,哪里跌倒就從哪里爬起來,努力使整個干部隊伍煥發(fā)勃勃生機。(辛士紅)